环境监测公示
为做好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管理工作,通过以下方式方法对广西玉林农业学校2#教学楼工程项目建筑工地进行环境监测工作:
一、大气污染监测
(一) 监测标准。
依据环境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中的pM10浓度限值:24小时平均:一级50ug/m³;二级150ug/m³;(微克每立方米)。
(二)监测办法:
1、工地安装降尘设备:
(1)工地围挡喷淋系统。施工现场工地围挡安装喷淋降尘系统,以有效抑制粉尘污染、有效减少空气中的PM2.5含量,使空气纯净新鲜;减少灰尘对周边植物的危害。
(2)工地冲洗平台。工程车辆出入口处安装车辆冲洗平台,以有效减少车轮沾土出工地。
2、浓度限值控制:现场目视无扬尘,离开工地车辆无沾土,外运石方车辆封闭运输。
3、设监测员,发现超过(75ug/m³)时或车轮有沾土采取控制措施。
(三)控制措施:
1、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及可扬尘做业;
2、现场洒水,确保地面不起尘土;
3、加强工程车轮清洗,确保车轮不沾土;加强外运石方车辆管理,封闭运输,避免掉落。
4、风力达到4级以上(含4级)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及可扬尘做业。
二、噪声污染监测
(一)监测标准。
依据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523-2011)的噪声限值:昼间70 db、夜间55 db。
(二)监测办法:
1、 按照学校教学作息时间错峰安排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,减少对师生及周边居民的影响;接受日常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测。
2、噪声限值控制:昼间80 db;夜间70db。
3、设监测员,发现超过昼间80 db或夜间70db时采取控制措施。
(三)控制措施:
1、停止施工,降低噪声。
2、采取措施,降低设备工作时的噪声。
3、调整施工时间,减少噪声影响。
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
广西玉林农业学校2#教学楼工程项目部
2019年7月26日